違規停放電動摩托車 邵陽新邵一小區居民被罰
2025-09-25 15:38:22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李禎媛 | 作者: | 點擊量:22327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陳微)近日,邵陽市新邵縣一居民肖女士將電動摩托車違規停放在疏散通道內,被消防救援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日前,新邵縣消防救援大隊在開展居民住宅小區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時,發現九盛天福小區6棟門廳內停放一輛電動摩托車,其行為違反《湖南省城鎮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第十一條第五項之規定。消防監督員要求物業單位立即聯系車主挪車,現場向車主及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詳細闡明了電動自行車、摩托車停放在疏散通道的危害與影響。根據《湖南省城鎮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第十二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依法對車主肖女士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決定。
消防部門提醒: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火災突發時的"生命通道",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占用、堵塞,嚴禁將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停放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及樓梯間。為守護自身與他人生命安全,請務必將電動車輛停放至指定安全區域,規范充電,切勿抱有僥幸心理。
責編:李禎媛
一審:李禎媛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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